服务指南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9I果冻制作厂财务报销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学校经费支出流程,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各项经费,包括部门基本运行经费、专项经费、科研经费等。
第三条 各项经费均须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在学校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开支。
第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第二章 原始票据的要求
第五条 原始票据的要求
(一)原始票据应真实、合法、有效,须是税务发票(部分交通票据除外)或者是行政事业性收据,印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并清晰盖有相符的发票专用章或收据专用章,完整填写日期、单位名称、税号、内容、金额、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金额数字不得涂改,大小写需相符。
(二)无法开出合法票据的,可由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开出的发票必须加盖开票税务机关的印章。发票盖章需清晰。
(叁)一般不得开具笼统性项目,如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材料费、维修费等,如果开具笼统性项目的,须附盖有与票据同样印章的税控系统开出的详单。
(四)定额发票需填写业务日期、付款单位等。
(五)经办人取得发票后,应主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真伪查验。
第六条 电子发票报销管理要求。取得电子发票时,需同时保留消费时对应的付款凭证、消费小票或其他唯一性辅助凭证。报销时粘贴至电子发票的背面,作为发票唯一性的辅证。报销用电子发票打印后需在右下角部位签名并写明报销日期、“发票仅报销一次,未重复报销”的承诺。
第七条 原始凭证的粘贴要求。报销人需先按照票据的类别、时间整理好,然后以错开层叠的形式粘贴在财务处的“费用报销单”上,粘贴时须紧靠报销单顶界和左界横向粘贴(见附件1);超出部分必须按报销单大小折叠在报销单内,粘贴报销单时顺序应为发票、购物清单、入库单、签呈以及付款记录。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见附件2)。
第三章 借款办理
第八条 借款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外聘人员不得借款。借款单上的要素须齐全,须明确填写借款部门、时间、用途、金额,借款金额须与借款用途所需资金相符。
第九条 暂借款办理实行“一事一借、按时清理、按时结算”原则,实际支出应与借款用途相符。前款未清,又无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第十条 暂借款必须坚持公款公用,不得用于与结算收支没有相关性的项目。
第十一条 借款由借款人负责核销,借款人办事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处核账,有周转金借款的部门,须在年终前归还周转金,次年年初重新办理周转金借款手续。
第十二条 凡无正当理由或不予说明原因未按期报账的,并经财务处催款超过一个月后仍未核销的,从次月起由财务处从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冲抵。
第四章 日常报销要求
第十三条 办公用品、低值材料等物品申购,需先填制请购单或采购签呈,原则上由采购办办理,购买后至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凭借对方单位提供的盖章的发票、明细清单等报销。网上购置的物品,需提供网购清单及支付凭证等报销。
第十四条 市内交通如果是滴滴发票的话,需有行程单。
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由资产处带领验收小组验收后报销。
第十六条 购买图书资料的,需由图书馆、验收小组验收后报销。
第十七条 基建、修缮等工程类支出,需要另附合同付款条件、工程竣
工验收单等。
第十八条 报销金额超过10000元时,需要附带合同。
第十九条 质保金的支付需经使用单位联合签批后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娱乐、康体、首饰、包、礼品类发票不予报销。
第二十一条 学生活动费用用于各类学生活动开支,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学生活动无关的项目,不得用于宴请、旅游性考察费等。
第五章 OA报销流程
第二十二条 支出业务须通过OA流程进行审批。办理借款业务,从OA流程中借款审批单提交;费用以及差旅报销,从OA流程中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提交。
第二十三条 支出业务基本流程
(一)借款审批流程
经办人提交翱础借款审批单—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处复核—主管校领导审批—出纳付款—流程归档(1万元以下校领导审批,1万以上董事长审批)
(二)费用报销和差旅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提交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承担部门审核(如有签呈,关联签呈)—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处复核—相关人员—会办单位—主管校领导—董事长—出纳付款—流程归档(1万元以下的校领导审批,1万以上董事长审批)
(叁)纸质票据传递流程
经办人—财务(或退票)—出纳—会计
第二十四条 OA系统流程的相关要求
申请人在提交翱础流程时,请务必详细列明支出理由(在事由描写中列明)、支出项目明细,并上传相关的合同、协议、请示等能证明该项业务支出的依据。
申请人提交翱础流程后,部门负责人应在1-3日进行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申请人将粘贴好的纸质票据送至财务处,对超过叁日未将票据交到财务处的翱础流程单据,财务处有权退回处理。
第六章 报销期限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五条 当月的费用最迟在次月10号前报销。因单据不合要求,被退回按规定可以重新报销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在报销单的附件上说明“上次退回重新报销”,以区别在正常报销时限内的单据;特殊延期的报销事项(如外地出差时间较长等),需提出书面报告,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销。
第二十六条 当年各类费用需在次年1月15日之前填单报销,年终结算后不管何种原因均不得报销上年度费用。
第二十七条 单张或同一家单位发票金额累计超过1000元的,一般由财务处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如果经手人通过银行卡或者网银等支付,需提供支付凭证。如办理时未拿到发票,可以办理暂借款。
第二十八条 现金超过5000元,需至少提前一天向财务处预约,并在约定领款的当日领走;如有变化,需及时通知财务处;过期未领的须重新预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发票粘贴样式模板
附件2
发票折迭样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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