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2024年10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24年10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
2.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巩固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京隆重举行 习近平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颁授勋章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4.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在京隆重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5.《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6.《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在党的二十届叁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7.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以作风建设保障改革促进发展——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8.新中国成立75周年 | “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风采
其中,黑体加粗项为集体学习内容,其他项为自学内容。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重温入党誓词
2.党员交纳10月份党费
3.开展理论学习:
(1)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在京隆重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京隆重举行 习近平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颁授勋章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3)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巩固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
(4)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朝着建成教育强国战略目标扎实迈进
(5)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届叁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6)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7)庆祝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举行
(8)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4.开展主题研讨:
围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叁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学习工作实际,交流研讨心得体会。
叁、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并签字。
4.校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校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各党总支(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要将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各分院网站主页上,并将新闻链接、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材料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余紫滨)。
6.各位党员同志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师生每天登录“学习强国”开展自学,督促学生每周登录“青年大学习”开展主题团课学习,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吴婷婷)。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11日